記者調查發現:食品用連卷袋都要通過QS認證,但只需在最小銷售包裝上印標志
近日,外省不少媒體報道稱,10月1日后超市將使用新版連卷袋,每個袋子表面都必須有“食品用”和“QS”標志。榕部分超市也忙著預訂新版連卷袋。然而,記者采訪發現,部分媒體和超市誤解了有關部門的規定,的確食品用連卷袋必須通過QS認證,不過只要在最小銷售包裝上印刷“食品用”和“QS”標志,不需要每個連卷袋上都標志。
食品袋無須每個都標QS
福建省中心檢驗所塑膠涂料檢驗部相關人士昨日告訴記者,國家質監總局并沒有下發任何相關文件,要求商品零售場所在10月1日后必須使用表面都印有“食品用”字樣和“QS”標志的連卷袋。而記者在商務部辦公廳、國家發改委辦公廳、工商總局辦公廳7月初公布的“關于《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》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”中也沒有看見要求每個連卷袋上都要貼“食品用”字樣和“QS”標志的規定,只是稱“連卷袋必須符合食品包裝相關標準”,規定只能銷售到9月30日的未印制標志、環保聲明和安全性聲明的袋子是指舊版塑料購物袋。
其實,早在2006年下半年,國家質監總局就有文件要求,用于盛裝食品用(包括盛裝果蔬用)的連卷袋都要通過QS認證,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標示QS編號和標志,但不需要印刷在每個連卷袋表面。而盛裝日用品等非食品,則可以使用含有添加劑的連卷袋。
據稱,通過QS認證的連卷袋是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的袋子,其生產材質采用了100%的聚乙烯,不加任何添加劑。而普通的連卷袋采用聚乙烯和碳酸鈣為生產原料,含添加劑。而每噸普通連卷袋和通過QS認證的連卷袋在零售價格上相差千元。
福州超市忙著“換袋”
記者了解到,此前福州部分超市采用有QS認證的連卷袋用于盛裝直接入口的食品,而盛裝非直接入口的生鮮食品和生活日用品,則使用含有添加劑的連卷袋,部分超市更是完全使用含有添加劑的連卷袋。
目前,福州各超市均未收到相關政府部門下發的關于使用印有“食品用”字樣和“QS”標志連卷袋的通知,但大部分超市都表示,將按照國家的規定,逐步規范使用連卷袋。由于對規定有所誤解,福州新華都超市及部分永輝超市已開始使用每個袋子表面印有“食品用”字樣和“QS”標志的連卷袋。其他一些超市也忙著預訂每節都有“QS”標志的連卷袋,生產廠家則忙著找有連卷袋QS認證資格的企業。
(記者 黃惠)